一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根据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、市委统战部的有关指示及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,提出学校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、建议和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。监督检查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。

二、贯彻落实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
三、负责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工作,开展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活动,反映意见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建议,帮助他们解决思想、生活、工作中的实际问题,调动他们教学、科研等工作的积极性。

四、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,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,协调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。

五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,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、宗教观和相关理论、政策的宣传教育,全面了解和掌握师生宗教信仰基本情况。

六、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,做好台、港、澳地区同胞、国外侨胞和海外留学人员及其亲属的有关工作。

七、加强党外后备干部的队伍建设,做好党外干部的推荐工作。

八、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,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,做好基层统战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
九、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,加强统战理论研讨和统战信息工作。

十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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